根据《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2023年推免工作方案。
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组长:张庆红、刘 冰
成员:王 晔、张 昕、王向东、杨 静、蒋 冠、贾东琴、
史云鹏、杜伟强、任 枫、薛木森、翟羽佳、祝庆轩、
刘 鹏、朱雅倩
第一阶段:推荐工作
一、推荐及报名条件
本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分为两种:学术型类和支教团类。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本院国家计划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物流联合培养班和国际会计班已出国学生),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名申请。被定向培养的本科学生必须取得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2.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总评成绩要求:
学术型和支教团类: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主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专业年级前35%。
6.获奖情况要求:
在学期间(本科入学至2022年9月9日)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①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②校教师教育专项奖学金;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④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⑤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⑥获得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或署名的竞赛市级最高奖或国家级次高奖(含)以上奖项的参赛成员,以及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获奖成员。
7.英语水平要求:
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二)支教团类申请条件
1.具备推荐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所有2023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和第二课堂成绩良好。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6.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到基层和西部地区服务意愿强烈,服从学校和支教地区工作安排。
7.如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
(三)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情况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通知,推荐名额如下:
1.学术型类:学院可推荐学术型免试研究生12名。
2.支教团类:学院可择优推荐3名学生参加此类专项计划的校级评议。
二、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请学术型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学生,请于9月11日(周日)上午8:00—上午11:30,9月11日(周日)下午14:00-15:00,到学院教学办(兴文楼A214)祝老师处登记,咨询电话:022-23766055,并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整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申请支教团类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学生,报名者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系统中发布的报名通道提交电子版个人书面申请和《第25届(2023-2024 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9月12日0时0分。
申请支教团类免试推荐研究生需在二课堂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①《第25届(2023-2024 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②学习成绩单;
③第二课堂成绩单截图;
④CET-4/6成绩单(原件扫描);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或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5.笔试报名信息”截图。
(三)9月12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荐评审会。
(四)评审会后,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学院将初选推荐材料分别报送教务处、校团委。
(五)9月14-15日,校团委对各学部(院)所选拔推荐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校级集中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9月16日校团委将统一组织体检(包括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校级集中考核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募选拔计划名额确定我校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选拔结束后,因特殊原因无法赴西部从事支教工作的,依据校级集中考核面试成绩和公示结果依次递补。选拔推荐结果经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教务处负责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
(七)研究生支教团工作要求及政策保障
1.我校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实习、见习,积极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赴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期间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3.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4.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接收工作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要求:
①非英语专业(一般类)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非英语专业(艺体类)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③英语专业推免生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④修读其他语种的推免生应通过相同水平的外语等级考试。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荐生均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复试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
②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部(院)。
(三)接收专业说明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我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全日制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考生。
二、复试录取工作
确定本学部(院)具体接收复试方案及程序(含复试方式、考核科目、拟接收录取办法等具体事项),按专业成立相关专家复试组。遴选过程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学校设立“树人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
1.对本校推免生录取为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化学、物理、地理)、政治学、心理学、世界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硕士生的推免生,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0000元。
2.被我校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0000元。
3.被我校录取为直博生的推免博士研究生,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5000元。
4.以上所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20日前,根据学校工作办法,制定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和程序,并以文字形式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10月16日前完成。
(四)我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院将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157(研招办)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网上)确认。
(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
2.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