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公告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2025-04-0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文件精神和《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调剂条件及要求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学科专业在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调入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 我院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申请调剂到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并在初试中参加国家统考科目“303 数学三”或“302数学二”或“301数学一”和“201英语一”的考试。

2)申请调剂到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下企业管理方向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管理学门类下,并在初试中参加国家统考科目“303 数学三”和“201英语一”的考试。本科所学专业为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申请调剂到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下会计学方向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会计学专业,应在初试中参加国家统考科目“303 数学三”和“201英语一”的考试,本科所学专业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专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优先。

4)我院学术型硕士专业不接受初试类型为专硕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专业、缺额及系统开通时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缺额数

调剂系统拟开放时间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5

4800:004812:00

120201

会计学

全日制

2

4800:004812:00

120202

企业管理

全日制

11

4800:004812:00

备注:如有个别学科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将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系统开放公告,如有其他调剂信息更新也请参见本单位网站。

三、复试人数比例

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不低于各学科专业缺额人数的130%。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对合格生源不足13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调剂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四、调剂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相同学科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1.本学院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并通过系统发布计划余额等信息。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系统并填报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

5.学院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7.调剂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

五、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202548416

3. 复试初始地点:兴文楼A219

现场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校。

4.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生。

缴费方式:考生登录“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tjnu.edu.cn/logon)进行缴费。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不予退费。

缴费时间:202549日—416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组成及复试内容详见本学院发布的《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六、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按照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七、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按照本学院发布的《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执行。

八、信息公示公开

调剂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咨询与申诉渠道

电话022-23765936(工作日9:00-17:00

官网:https://glxy.tjn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细则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2543日  

关闭窗口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058